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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例外,请注明

郭* 辽宁-营口 债权债务咨询 2021.05.29 15:46:15 413人阅读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例外,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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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例外,请注明”的回复如下:
不当得利的返还义务,主要包括善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恶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第三人的返还义务三个方面。善意受益人指于受益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的受益人。不知无法律上的原因,不以无过失而不知者为限,因过失而不知者,亦属善意。善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的范围以现存利益为限,现存利益的确定时期为受益人受利益返还请求之时,于此时非现有的利益,免负返还义务。受益人的返还义务以原物为主,当原物依性质或其他情事,如消费、消耗、出卖、被盗、遗失等不能返还时,于现存利益范围内受益人应偿还价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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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9 15:48: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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