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秦皇岛法律咨询 > 秦皇岛征地拆迁法律咨询 > 双方户口能否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双方户口能否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陈* 河北-秦皇岛 征地拆迁咨询 2021.05.26 10:17:17 343人阅读

双方户口能否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秦皇岛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 秦皇岛征地拆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前提条件下,在不改变农村土地所有权权属性质和主体种类与农村土地农业用途的基础上,将该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从该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的部分权能等具体民事权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其他方式主要指入股。该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据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主要有:转让、转包、出租、互换、入股、继承等。

2021-05-26 10:19:17 回复


1.土地复垦费是指有关企业和个人为履行土地复垦义务,在自行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没有达到规定要求时,向当地政府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的进行土地复垦的费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二条: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你可以检查一下是否对土地造成破坏,如果缴纳土地复耕费的话,也应该由国土局来征收,村民无权征收。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