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首先大家得明白,我国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并没有分居多久就可以自动离婚这一说法。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那什么是夫妻感情确破裂呢?判断男女双方感情是不是已经破裂,主要是依据41个标准: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这种分居要明确是因为感情不和,而不是因工作、生活、学习等原因);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当天就可以办好。
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通常来说,双方的工作地和生活地,都不在原籍地的情况下,可以去实际居住地的,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关键问题是,拿什么材料才能在立上案!受理外地人的离婚案件,主要看居住证明,最常用的几种证明材料有:
1, 居委会的居住证明。在当地有房了的,带着房本和结婚证,到房屋所在地的居委人开居住证明,内容就是证明被告一方在此地至今已连续居住满一年,这个最好用的。
2、 物业公司出具的上述内容的证明,通常多数也认可。
3、 没房子的,那就拿租房合同,证明至今在此居住已满一年的,通过中介公司,也可以帮助出具居住情况的证明。
4、 如果两个人都地外地人,没房,住所又不稳定,那就用零散的租房合同,暂住证,等材料,证明双方离开原籍超过一年了,没有经常居住地,现在被告就住在这个所在辖区,也是利用民诉法司法解释第12条二款规定,能解决这种最复杂的异地离婚的立案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通常来说,双方的工作地和生活地,都不在原籍地的情况下,可以去实际居住地的,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关键问题是,拿什么材料才能在立上案!受理外地人的离婚案件,主要看居住证明,最常用的几种证明材料有:
1, 居委会的居住证明。在当地有房了的,带着房本和结婚证,到房屋所在地的居委人开居住证明,内容就是证明被告一方在此地至今已连续居住满一年,这个最好用的。
2、 物业公司出具的上述内容的证明,通常多数也认可。
3、 没房子的,那就拿租房合同,证明至今在此居住已满一年的,通过中介公司,也可以帮助出具居住情况的证明。
4、 如果两个人都地外地人,没房,住所又不稳定,那就用零散的租房合同,暂住证,等材料,证明双方离开原籍超过一年了,没有经常居住地,现在被告就住在这个所在辖区,也是利用民诉法司法解释第12条二款规定,能解决这种最复杂的异地离婚的立案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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