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陕西法律咨询 > 安康法律咨询 > 安康征地拆迁法律咨询 > 绍兴拆迁政策

绍兴拆迁政策

张* 陕西-安康 征地拆迁咨询 2021.05.21 19:56:54 310人阅读

绍兴拆迁政策

其他人都在看:
安康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 安康征地拆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之前的政策是对房屋进行赔偿,对使用者进行安置。所以拆迁协议中既有房屋的赔偿,也有人口的安置赔偿。现在只针对房屋,人口已经不再考虑范围。  北京市拆迁房屋实行货币赔偿的,赔偿款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确定。新的房屋拆迁评估规则限定,房屋拆迁赔偿价=(基准地价×+基准房价)×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基准地价是指在肯定时间和肯定范围内,普通住宅商品房的楼面地价平均水准;而基准房价是指在肯定时间和肯定范围内,普通住宅商品房平均建设综合成本价和被拆迁房屋平均重置成新价的差额。对住宅房屋拆迁的基准地价、基准房价和土地级别范围,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并定期公布。“”为容积率修正系数,它可根据现状容积率和规划容积率的关联图表而查出。被拆迁房屋现状容积率按照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除以土地表积计量。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和土地表积,按照被拆迁人提交的房地权属证明文件标明的面积确定;房地权属证明文件无标明土地表积的,平房容积率按照0.7计量,地上二层及二层以上楼房容积率按照1计量。当事人有异议的,也能够按照测绘部门事实上测量的数据计量。另外,《规则》特别指出,危改区内被拆迁私有房屋(不含已购公有住房)的房屋拆迁赔偿价,按照危改前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交易价格,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

2021-05-21 19:58:54 回复

1、改造安置房用地免使用税  (1)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2)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同时,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税。  2、个人购改造安置房享优惠  (1)对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可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  (2)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及因拆迁重新购置安置住房,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减免。  3、“棚户区”和“棚户区改造”的理解  通知指出,所谓“棚户区”是指国有土地上集中连片建设的,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房屋使用年限较长、使用功能不全、基础设施简陋的区域;“棚户区改造”是指列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规划的建设项目;改造安置住房是指相关部门和单位与棚户区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中明确用于安置被拆迁人的住房。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