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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3年买的凌源兴隆大家庭商铺

ask****769 辽宁-朝阳 家事纠纷咨询 2017.06.14 18:00:50 3591人阅读

我2013年买的凌源兴隆大家庭商铺,协义2015年底交付使用,如不交付按总房款日万分之二违约金补偿,2016年底按日万分之二给了一年的违约金。现在我们要求退房款和2013年到2015年的利息和2017年6个月的日万分之二,可对方说2013至2015年的利息合同没约定,他们说的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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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分期付款已经付了一半,后面的实在是没钱了,如果不按时还款会有什么影响经一暂长一智,大家生意都难做,资金都需要流通才能够活起来,如果客户值得你信赖并不是每次都这样,可以通融就多通融几天,不过需要商定好一个期限。现在都是欠债难还孙求爷的时代,公司需要一个正规流程来维持,你们的付款方式最好整改一下,有时为了做好一单却冒更大的风险那是得不偿失。该有的合同还是需要做好签订盖章,这是一个有效的认证。合同手续需要办齐全的。

2017-08-18 08:56: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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