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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寝室里的学生个人财产被人恶意损坏达500元以上

ask****287 湖南-怀化 学校侵权咨询 2017.06.09 18:04:12 6811人阅读

学校寝室里的学生个人财产被人恶意损坏达500元以上,报警警方会不会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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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是违法行为。
  如果损毁涉案财产达五千元以上,则构成犯罪,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就会被判刑。
  故意损毁财物,是公诉案件,一旦报了案,就不能再要求私了。
  主动赔偿受害人损失,化解矛盾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达五千元者,属于治安行政案件,被拘留七天放出来后,受害人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民事损失赔偿。

2017-08-17 12:20: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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