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南昌法律咨询 > 南昌消费权益法律咨询 > 我是武汉的,在荆门买的社保,现在想在武汉上班

我是武汉的,在荆门买的社保,现在想在武汉上班

刘** 江西-南昌 消费权益咨询 2021.05.05 12:16:36 367人阅读

我是武汉的,在荆门买的社保,现在想在武汉上班

其他人都在看:
南昌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南昌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根据《关于湖北省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鄂人社函〔2014〕477号)规定,参保人员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应当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参保人员可以在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或者在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六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确认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并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2021-05-05 12:17:36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