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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谁知道2017江北区交通肇事罪处罚标准

何** 辽宁-辽阳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17.05.22 11:11:27 11人阅读

马上就可以上路了,心里有点小期待小紧张,请问哈哪个晓得2017江北区交通肇事罪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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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的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法官可能会根据你的犯罪情节,也就是说因为你造成的损失和是不是存在恶劣情节等情况来进行量刑幅度,进而进行判刑。所以,注意安全,谨慎驾驶。

2017-05-22 11:18: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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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017江北区交通肇事罪处罚标准为: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从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并且有人重伤、死亡或者损失大量公私财产的,是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17-05-22 11:14:27 回复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注意,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按此标准,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都不构成本罪;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上述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如果行为人涉嫌交通肇事罪,法官会根据其犯罪情节,也就是造成的损失和是否存在恶劣情节等情况选择量刑幅度,从而进行判刑。如果交通肇事没有其他恶劣情节的话,那么最低可以判处拘役。但要是在交通肇事后又有逃逸行为,且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话,最高能判处15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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