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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造成的工资,公司不给,能要求误工费吗

董** 山西-临汾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21.04.03 07:47:27 478人阅读

车祸造成的工资,公司不给,能要求误工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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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赔偿,住院的,需要护理的,保险公司会赔偿误工费和护理费。没有住院的,要是医生出具了在家休养的证明,也要适度的赔偿误工费,但护理费就不赔偿了,在家休养的,说明能生活能自理,能自理的就不能赔偿护理费了。还有精神损害赔偿,这个额一般都没有赔偿的,除非伤的特别重的,才能有精神损害赔偿。营养费也是一样的,一般的都没有,只有由于事故导致摸个内脏器官受损或者切除的,医生会出具营养费的诊断证明,才能给予营养氦穿份费莓渡逢杀抚辑费的赔偿,例如有胃切除的,会赔偿医药费。像骨折的,软组织挫伤的都没有营养费的。因为也不需要营养费,正常饮食就可以的。

2021-04-03 07:48:27 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其中,
①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
②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

对于车祸误工费造假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车祸误工费造假怎么处理
一、车祸误工费造假处理方法
当事人认为对方提出的车祸误工费用造假,与实际情况不符,如果此时还没有实际赔偿给受害人,那么首先应该调查清楚受害人的误工费用到底是多少。对于有工作的受害人,就是直接去受害人的工作单位核实误工相关的信息,对于误工费计算的标准直接参照工作单位出具的工资条;对于误工的时间计算,也可以直接到工作单位的人事处确认受害者因为车祸请假耽误的天数。
如果受害人的工作单位不配合,则可以先去向提起关于车祸赔偿的民事诉讼,然后以调查取证为理由向申请,让受害人的工作单位配合出具相关误工费的证据,包括受害人上一年度的工资状况和误工时间的状况。经过的调查,工作单位出具的关于工资和误工时间的证明可以作为误工费的证明,而被害人提出的明显有误的误工费赔偿则赔偿标准。如果是受害人虽然有固定工作,但是工资并不是固定的,收入浮动比较大,那么一般是按照受害人的工作单位中其他差不多的岗位的人员平均工资来证明受害人的工资。对于没有固定工作的受害人,一般来说是按照受害人所在的地方的上一年平均工资算的,这个一般可以直接在当地的政府信息里面可以查到。
如果在这之前已经将误工费赔偿了,如今当事人知道了被害人造假了误工费,那么要追回因为被害人造假而多赔偿的误工费,只能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让受害人退回造假取得的那部分误工费。依然是用之前的方法,有工作的去工作单位调取关于受害人误工费不属实的证据,以此证明受害人误工费造假,进而拿回因造假而付出的额外的赔偿。
二、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
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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