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出让土地怎样转为国有
专业解答集体建设用地转变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法律依据探讨确实如此。在现实生活中,当农民集体建设用地被申请转变为国有建设用地时,满足以下几个前提便可获得批准:首先,凡是涉及到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或者未利用土地,均可以直接进入征收土地程序。
专业解答众所周知,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唯一途径是通过征地。这一过程中,国家出于公共利益或经济发展等紧迫需求,依据法律对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征收。征收后,国家会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补偿,并将土地纳入公有制范畴。这一制度确保了国家在土地利用上的统一规划和高效管理,同时也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坚实的土地基础。在征地过程中,国家始终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专业解答为确保农业用地规划符合国家级标准,建设用地项目若被列入《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地方政府在批准供应前,需先获国土资源部许可,再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以遵循《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
专业解答为确保农业用地规划符合国家级标准,建设用地项目若被列入《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地方政府在批准供应前,需先获国土资源部许可,再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以遵循《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
专业解答宅基地在满足条件和合法程序下,可由集体所有转为国有土地。这需通过征收程序实现。国有土地使用权通常可抵押,但耕地和自留地等特殊土地类型除外。国有土地范围广泛,包括城市市区土地及依法征收的土地等。
律师解析 我国的不动产(房产)理论上不设财产有效期,只要建设后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并发给了房产证的,其所有权就一直存在,并可以继承,直到房产本身发生灭失。 但是房产所基于的土地是属于国有,然后出让使用权给房产所有者,而出让的使用权是有期限的,目前住宅用途的一般是70年,理论上到期以后,国家可以收取使用费继续出让给房产所有者,也可以收回。
律师解析 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要多少钱是没有具体规定的,需要进行协商才能作出最后的决定,而且集体土地要转为国有土地是需要相关的部门进行批准才能进行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又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简称土地出让的收入或者土地出让金,是政府以出让土地等方式,再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受益等。
律师解析 目前我国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程序有以下步骤: 一、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 规划必须符合原国家局发布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七号)的要求。 如该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国土资源局编写的《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则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提供建设用地前,须先取得国土资源部许可,再履行批准手续。 如该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国土资源局编写的《禁止供地项目目录》,则在禁止期限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受理其建设项目用地报件,各级人民政府也不批准提供建设用地。 二、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 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 其中,农用地转用和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 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三、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已经预审的项目,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预审。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目前我国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程序简单扼要地有以下步骤: 1、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 2、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 3、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4、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 5、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审批文件,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6、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类型,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 7、由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对该农用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进行征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按征地程序办理征地手续。 8、国土资源局根据批准的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补偿、安置补助完成后,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和《建设用地批准书》,被征地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 9、被征用单位交出土地后,该土地即成为国有土地,由国土资源局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出让供地)或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划拨决定书(划拨供地)。用地单位按约定缴纳出让费用。 10、签订出让合同并按约定缴纳费用后,用地单位才真正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用地单位即可办理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予以施工建设。 11、如用地单位欲转让该土地使用权,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已出让土地转让的规定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时,不得改变规定的规划设计条件。以转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后,转让的受让人应当持《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转让地块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换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律师解析 我国的土地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另一种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 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资、抵押和继承。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则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都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成为土地使用权的主体。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