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案件受理之日起四十五日之内拿到裁决书。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专业解答劳动仲裁裁决之后直接依据所作出的仲裁的裁决,要求对方赔钱,如果说对方坚决不履行这样的一种义务的话,那么完全是可以拿着生效的法律文书来向法院进行起诉或者申请强制执行,都可以让对方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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