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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转让,能不能转让给其他地方

何** 辽宁-朝阳 宅基地咨询 2021.03.31 22:18:27 418人阅读

宅基地转让,能不能转让给其他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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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通过任何一种形式取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都是有年限限制的,并非永久使用。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其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消灭形式有绝对消灭与相对消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权利并负担义务。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2021-03-31 22:19: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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