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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门撞到人,骑车人的车子,责任是谁来承担?

李* 安徽-淮北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21.03.31 21:42:10 442人阅读

开门撞到人,骑车人的车子,责任是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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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下车开门撞伤骑车人,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法官释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乘坐机动车时,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本案中,柴某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下车开启车门时撞击到电动车是亢某受伤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亢某人身损害的主要赔偿责任。酌定柴某的责任承担比例为60%,陈某因未按规定停车,责任承担比例为40%。
案例:
8月30日,柴某乘坐陈某驾驶的车辆在非机动车道内停车,柴某开启左后车门下车时,刚好撞到驾驶电动自行车经过的亢某,造成亢某受伤、车辆损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陈某、柴某负全部责任,亢某无责任。陈某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及20万元不计免赔商业三者险。亢某至要求陈某、柴某及保险公司承担各项损失。

2021-03-31 21:44: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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