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相关事宜时,我们需要充分考虑到当事各方的责任分担问题。
依据警方发布的详尽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我们可以精确地明确双方各自负担的责任范围,并以此为依据来公平合理地确定最终的
赔偿金数额。所以说,具体的事故情境才是决定因素所在。
此外,还应衡量电瓶车的
类别以及车辆驾驶者的饮酒状况。若涉及的是非机动性的电动自行车,而且在酒后实施了
违法行为从而导致事故发生,那么毫无疑问,电动自行车的车主应当承担起所有的
经济赔偿责任。在此情形之下,假如碰撞事故系由
机动车引起,那么针对对方的经济赔偿额度一般来说不会超过总损失的10%。
然而,倘若骑行电瓶车时饮酒仅属违法行为,却非酿成事故的核心诱因,那么机动车的驾驶员则需负责履行事故的主责乃至全责,具体的比例分配视乎其所应当承担之责任而定。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
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
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
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
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
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
伪造现场、毁灭
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
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