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安徽法律咨询 > 宣城法律咨询 > 宣城经营管理法律咨询 > 什么是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具体有哪些内容?

什么是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具体有哪些内容?

李** 安徽-宣城 经营管理咨询 2021.03.31 19:21:02 489人阅读

什么是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具体有哪些内容?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宣城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宣城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我国的《公司法》已于2005年10月27日重新进行修订,并于2006年1月1日实施。修订以后的《公司法》
第二十条对于中国理论界讨论已久的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进行了规定,从而使这个国外已经存在制度在中国
第一次有了立法上的依据。文章通过对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概念、产生、特征、适用情形和法律效果等几方面对该制度进行了阐述和简要剖析。【关键词】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揭开公司的面纱;权利的滥用
一、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产生和概念公司法人人格是指公司以其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主体资格。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当责任,这就是有限责任。法人原则与股东有限责任原则是法律赋予公司的法人身份,并给予股东享受有限责任的权利,目的是鼓励社会公众踊跃投资,充分利用和发挥公司组织形式的优势,为自身寻求利益。但是股东往往利用其优势地位,滥用公司人格及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及社会公共利益。所以当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平衡被公司法人格与股东有限责任的滥用所打破时,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就应运而生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在英美法中称为“揭开公司的面纱”,在大陆法中称“直索责任”,是指为阻止公司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包括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目标之要求而设置的一种法律措施。我国2005年10月27日重新修订并于2006年1月1日实施的《公司法》
第二十条规定了理论界讨论已久的法人格否认制度,从而使这个制度有了立法上的依据。我国修改后的公司法第二十条对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予以了明确:“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一制度是公司法人制度的有益补充,是以矫正公司法人制度在具体运作中出现的不公平为己任的。
二、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特征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作为在特定情形下对股东有限责任的修正和维护,作为一种事后救济手段出现,是对公司、股东与债权人一种风险的与权利的平衡,它具有以下特征:
(一)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以承认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为前提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不是对法人人格原则的否认,而恰恰是对法人人格原则的恪守。因为如果一个公司未取得合法人格,它就不能行使法人的权利,也不能直接地承担法律责任,因此也就不存在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必要性。因为只有具有人格的法人才有公司人格被滥用的可能。
(二)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的法律效力,只适用于个案中的特定法律关系,而不具有普适性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不是对公司法人人格的全盘否定,而是在具体个案中,出现公司人格滥用,损害债权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使用。它不影响该公司作为一个实体合法的继续存在。待公司消除股东的滥用行为后,公司法人人格依然为法律所承认。
(三)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是对法人人格被滥用后的一种事后补救它通过追究法人人格滥用者的责任,使滥用公司人格者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以体现法律所要求的将利益和负担公平、合理的分配于当事人。
三、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情形近年来,在社会经济运行中滥用法人人格,规避法律、法规,逃避债务履行的现象屡见不鲜。归纳起来,当事人滥用法人人格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利用假破产行为甩掉债务包袱,将优良资产剥离给一个新公司,企业轻装上阵,令债权人叫苦不迭国有企业有一个最大的优势,就是破产。按照我国《破产法》的规定,当企业资不抵债的时候,企业可以选择破产,以其债权冲抵债务后,余下债务企业不再偿还。一些企业就用这一独门招术,结合企业的人格制度,以逃避债务。有这么一个国营酒厂,欠了他人几百万的货款,但有一天政府发现酒厂欠债太多了,企业负担沉重,于是一纸文件就让它破产了。但是原本的企业厂房还是存在,只不过换了一块牌子,原本的企业就变成了一个新的企业。由于老的酒厂已经破产,所以所有债务一笔勾销。可怜的债权人明明知道新企业还是在用原来的企业的钱进行生产,而这些钱中就有自己的钱,可是由于新的酒厂和老的酒厂是两个法人,而老的酒厂已经破产,它们是两个不相干的企业。于是债权人在这种七荤八素的转变中成了真正的牺牲品。
(二)有些二级法人名义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核算,但实际上却在各方面依附或取决于集团公司但是,一旦二级法人单位不能清偿外债,集团公司便主张其为法人,不能追究集团公司的民事责任。
(三)利用公司的人格,逃避债务有些个人利用公司的人格和有限责任,将公司的财产和自己的个人财产相混淆,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有这么一个人,下岗后和丈夫以摆摊卖菜为生。由于生活实在太贫困了,他们决定卖掉自己居住的房子,搬到农村去住。于是将房子委托给了中介,没有想到中介卖了她的房子以后竟然以公司没有钱为理由,拒绝将钱给她。再看看这个老板,却还是丰田照开,馆子照上,因为钱是公司欠的,和他个人无关。可怜这个下岗工人,丢了房子却得不到法律的妥善保护。
(四)关联公司间通过内幕交易进行资产、利润转移,诈害不知情的债权人关联公司内幕交易,即指两家不同的公司之间或者具有控制与从属的关系,或具有相互投资关系,或具有特殊的合同关系,它们之间进行资产利润的转移,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五)利用“夫妻公司”、“兄弟姊妹公司”逃避债务有些公司名义上为数个公司,实际上是一个人格,如有的一个人担任几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各公司财务混同,一旦发现可能要承担经济责任,就将财产转移到其他的公司中,然后以没有财产偿还、其他公司都具有法人资格为等为由逃避债务。这种“夫妻公司”、“兄弟姊妹公司”,享有实际上的连带债权,却逃避了法律上的连带债务。
四、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法律效果公司法人人格的否认所解决的是滥用公司法人格的问题,包括利用公司规避法律、利用公司逃避合同义务和其他债务以及公司形骸化。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目标则是否认已有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其财产、责任、存续、诉讼主体资格、人事和业务的性,使其控制股东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不会导致公司法人格的一般否认,而只是针对特定事件,否认公司于享有控制权的股东,从而将因此特定事件所产生的债务归于公司股东身上,而对于此特定事件之外的公司其他事务来说,公司仍具有法人的地位,公司的股东也仅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五、结语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否认了股东的有限责任,而股东的有限责任是股东设立公司的重要动机,也是公司法的基石。公司法人人格的否认作为世界上一种先进的理论与制度有其存在的价值,但是矫枉不能过正,对一种权利滥用的规制不能导致另一种权利的滥用。公司法人格否认只能作为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一种特别例外情况来对待,在适用时一定要谨慎再谨慎。

2021-03-31 19:23:02 回复

你好!以下就是关于女职工委员会例会制度范本女职工委员会会议制度
目的:为了使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本规定。 范围:适用于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会议及相关会议。
权责: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宣传委员负责本制度的拟订;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负责本制度的核准。
内容:
组织原则: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会议内容:
会议主要研究和决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重要决定,传达工会和学校重要会议精神,讨论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总结,制定年度计划,讨论工会经费预决算、讨论职代会筹备工作及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组织一些重大活动安排及决定等。 召开时间:
会议由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原则上每个月召开一次(例会)。如有特殊情况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可以随时召开会,以组织学习、交流情况,提高工作水平。。
参加对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也可视工作需要召开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扩大会,由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及常委研究决定扩大范围。
会议组织:
召开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会议确定日程以后,由组织委员负责安排会议地点并提前通知到人,要负责会议签到和记录,重要会议应写出纪要或简报。 会议要求: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应及时贯彻落实有关会议精神,并及时向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其执行情况纳入委员工作绩效考核。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后应及时传达上级工会指示及学校工会委员会决定的工作并做出具体实施办法,布置下阶段工作及学校安排工作计划及总结,落实评选先进等工作并检查小结一段时间来的工作完成情况。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制度内容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

(一)新员工通过职前培训考核合格录用的,公司将于1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二)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已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满且该员工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
(一)、
(二)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经员工同意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如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达到退休年龄的,则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仅签订至其达退休年龄的前1天。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

(一)如因工作需要并结合员工的工作态度、表现、能力及绩效等因素,公司调整员工的工作地点、工作岗位时,需变更劳动合同:

1、经双方协商一致,在《人员调动申请书》上签章确认;

2、根据双方协商同意的事项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双方各执一份;

(二)如员工拒不接受上述此类正常的调岗,可视为不配合公司的岗位调配,视情节轻重按公司的相关规定处理。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在试用期内需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办妥一切离职和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正式解除劳动合同。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有权追索经济赔偿和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在职期间因故被公司辞退或开除的,详见公司《奖罚规定》中第三章第
六、七条关于辞退、开除的说明。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可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五)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员工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2、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的,或者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员工人身安全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劳动合同的终止

(一)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1个月,公司将根据其在职期间各方面的表现及能力等进行综合鉴定评价,确定是否与其续签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由所属部门管理者和人事管理部门组织“合同期满人员鉴定面谈” → 填写《员工劳动合同期满鉴定表》→ 根据其工作态度、表现及能力等进行评价 → 评价“一般”及以上者与其续签劳动合同;评价“差”及以下者,则期满与其终止劳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员工劳动合同期满的,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的;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除权日是什么意思
36369人阅读

今天为大家介绍除权日是什么的一些知识,更多内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例如股权除权日是什么,什么是股票除权日,股权除权日是什么?以及分红除权日是什么等知识,快来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除权
22222人阅读

除权是股票的发行公司在公司经营过程中作出的,那么股份的除权除息是如何定义的呢,股票除权究竟指的是什么,股份公司股权转让公司法中的规定有哪些,以及除息除权的具体内容等知识,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企业改制
8309人阅读

在公司、企业的发展和经营过程中,由于一些原因可能需要进行企业改制,那么企业改制究竟是指什么呢,企业改制法律意见书内容有哪些,企业改制资产评估规定是什么,以及企业改制房产营业税规定有哪些呢?

信用证办理流程
17746人阅读

信用证在公司进行过程中有可能使用,那么究竟什么是信用证,信用证的办理流程又是怎样的呢,今天小编为您介绍代理公司信用证流程是什么,国际信用证流程是什么,信用证诈骗的处罚规定有哪些呢,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投融资体制改革
24744人阅读

投融资体制的改革实施都有哪些指导性政策规定呢,这些规定都有哪些内容呢,那么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政策有哪些,投融资体制改革意见是什么,投融资体制改革是什么?以及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