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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和档案名字不符可以改吗?

何* 辽宁-葫芦岛 家事纠纷咨询 2021.03.31 17:53:15 333人阅读

身份证和档案名字不符可以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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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这种情况下是无法修改档案的,并且在以后办理退休等事物都是以档案年龄为准的,身份证是次要。对于职工档案年龄和身份证年龄不一致,如何确定出生日期的问题,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给出了明确规定, 其中第二条规定如下:
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并且自2006年10月15日后,干部档案年龄不再更改。根据上面的规定,职工的年龄是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不是身份证为准。

2021-03-31 17:54:15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当事人应先确定两者的年龄哪一种才是对的,再参照如下处理:  1,原则上来说,当事人的年龄应以《出生医学证明》上的为准,没有出生证的,应以最原始的户口本上登记的为准;  2,如果出生证、户口本、身份证的年龄都是对应的,应带上上述资料,去当事人的组织档案管理部门(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等),说明实际情况后,更正当事人的档案记录;  3,如果是身份证的年龄与户口本或者出生证上(如果有)的年龄不一致的,应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出生证原件,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进行更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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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2.06 137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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