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凭社保卡去医院或者社区门诊看病:
1、如果卡上有钱且能门诊治疗好的病,花钱不多就使用卡上的钱支付就行了,门诊治疗(除特殊疾病外)是不能报账的。
2、如果住院,根据你选择医院的级别,住院费用的类别,可纳基本医疗报销的费用,扣除起付标准、自费金额、比例自付、年龄比例给予报销的,必须是定点医疗机构才行,直接与医院结算。
3、报销比例根据各地区的规定,可纳基本医疗报销的费用,扣除起付标准、自费金额、比例自付、年龄比例,医院级别给予报销的,具体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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