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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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抵押中的房子如果要买卖也是可以的,但要分两步走,处理好两层关系.
就步骤来说:
第一步先把产权抵押房重新转变成自己的产权房,这就是你所说的解押.当然要买方以购房款的方式给钱,你又以提前还贷的方式清债.
第二步就是按二手房交易的一般程序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就关系来说:第一层关系是你与银行之间的的债务债权关系.房产是以不动产抵押的方式获得银行贷款的.只要贷款没有还清,你就没有权利出卖房子.所以还清银行的债务,了结你与银行之间的关系是前提.
第二层关系是你与买主之间的关系.处理好这一层关系有一个难题,就是买方可能会感到有风险而却步.因此交易双方要坦诚对待,阳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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