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由此可以看出,如果发生医疗费纠纷:
首先是医疗机构要先抢救,
其次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支付(1万元),也可以协商由对方先行垫付,当然己方也可以垫付,
最后凭医院发票要求赔偿,如果对方垫付的,可以在以后赔偿款中扣除,都没有的,还可以申请救助基金。
专业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应立即获得医疗机构救治,不得因费用未付而延误。若肇事车辆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内支付抢救费。若费用超限或车辆未参保,或肇事逃逸,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将垫付费用,并保留向责任人追偿的权利。简言之,抢救费用首先由保险公司支付,不足或未参保时由救助基金垫付,并可追偿。
专业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应立即获得医疗机构救治,不得因费用未付而延误。若肇事车辆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内支付抢救费。若费用超限或车辆未参保,或肇事逃逸,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将垫付费用,并保留向责任人追偿的权利。简言之,抢救费用首先由保险公司支付,不足或未参保时由救助基金垫付,并可追偿。
专业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应立即获得医疗机构救治,不得因费用未付而延误。若肇事车辆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内支付抢救费。若费用超限或车辆未参保,或肇事逃逸,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将垫付费用,并保留向责任人追偿的权利。简言之,抢救费用首先由保险公司支付,不足或未参保时由救助基金垫付,并可追偿。
专业解答在车祸受伤住院期间,应待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台后决定解决方式,可协商或通过警方调解。受害者有权索赔医疗费、误工补贴等基本费用,如残疾则涉及更多补偿,如残疾补偿金、康复费等。赔偿金额根据受害者情况、保险限额及责任比例计算。误工费按收入乘以病假时间计算,营养费需医院证明。强制保险通常覆盖部分赔偿,超出部分按责分担。
专业解答工伤员工住院康复期间的护理费用,由用人单位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承担。用人单位可选择提供护理服务、支付护理费或让员工请人照料。护理费标准按地区规定或本地护工平均报酬执行。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住院时,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承担,但需先确立劳务关系并申请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检查。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住院垫付由谁负责:交通事故受伤的住院费通常由双方协商。有保险的,保险公司可以在责任范围内提前支付救援费用。没有保险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可以提前支付救援费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住院费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承担责任方按照过错比例承担。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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