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身份证个人信息等被拉黑名单,不是一辈子在黑名单,如果之后偿还了债务,可以申请撤出黑名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专业解答失信被执行人如以欺诈、暴力等手段妨碍执行,制造虚假案件逃避责任,多次违规申报财产或违反限消令,且无合理理由拒履行和解协议,将被列入失信名单,期限两年。情节严重者可能延长至三至五年。但如能积极履行义务或改正失信行为,法院有权提前撤销其记录。
律师解析 公司被拉入黑名单的,应该是5年才可以取消。逾期上了征信后会一直存在,直到持卡人还清欠款之日起五年后才能不在征信中显示。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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