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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事故造成工人死亡,工厂该给予多少赔偿金

李* 浙江-台州 工伤纠纷咨询 2021.03.29 16:44:17 402人阅读

意外事故造成工人死亡,工厂该给予多少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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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021-03-29 16:46:17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抚养20年;(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1、抚养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按发票由企业全额承担,2、丧葬金:6个月当地的职工平均工资3、一次性死亡补偿金,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比如精神损失费:小孩抚养到18周岁,就从20年中扣除几年,母亲是从55周岁起算:60个月当地的职工平均工资,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打个比方,如果父亲64周岁,如果该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在事故发生后,每月按该职工工资的30%支付,父亲如果年满60周岁的,每个月支付该职工工资的30%。4,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是正好是上班的时间还是中午下班的时候,如果是下班时候,就不能算工伤了,还有就是你说是你的工地上。也就是说你作为企业方,需要按工伤的标准来承担责任。具体赔偿如下、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那么你就的每个月支付30%工资、抢救费,如果是包工头,那这工伤的责任必须由建筑公司来承担。再者,你是包工头还是建筑公司,这费用虽然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但在协商的时候,对方家属肯定会提出来的,或多或少你都要支付一点。当然,如果超过60岁的,超过几岁,算16年。5、其他费用,这中间有几个问题你得确实一下,他上厕所是在什么时间,否则社保部门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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