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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怎么变成商业用地?

张* 陕西-商洛 其他咨询 2021.03.29 10:41:23 417人阅读

农村集体土地怎么变成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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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业用地是不能改变农业用途的,它只能用于农业耕种,禁止用于非农业建设。如果要改变土地性质,是需要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农业用地转商业用地需要的材料:
1、用地单位申请;
2、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用地批准文件复印件(原件经窗口审核后退还,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3、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意见及经规划委员会批准的规划用地条件;
4、属新上项目的提供有关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5、属出让土地改变用途的,提供土地估价报告、原出让合同、出让金及契税发票复印件;
6、划拨土地改变用途后不符合划拨目录的,需提供土地估价报告。
7、属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后申请补办手续的,还需提供处罚决定书及结案报告;
8、宗地部分改变用途的,还需提供分割宗地图并在宗地图上绘制出分割宗地位置及平面布置图。
9、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或法人代码证书;
10、经盖章的申请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021-03-29 10:43:23 回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
第二款、
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备案。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
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业用地是不能改变农业用途的,它只能用于农业耕种,禁止用于非农业建设。如果要改变土地性质,是需要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农业用地转商业用地需要的材料: 1、用地单位申请; 2、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用地批准文件复印件(原件经窗口审核后退还,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3、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意见及经规划委员会批准的规划用地条件; 4、属新上项目的提供有关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5、属出让土地改变用途的,提供土地估价报告、原出让合同、出让金及契税发票复印件; 6、划拨土地改变用途后不符合划拨目录的,需提供土地估价报告。 7、属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后申请补办手续的,还需提供处罚决定书及结案报告; 8、宗地部分改变用途的,还需提供分割宗地图并在宗地图上绘制出分割宗地位置及平面布置图。 9、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或法人代码证书; 10、经盖章的申请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业用地是不能改变农业用途的,它只能用于农业耕种,禁止用于非农业建设。如果要改变土地性质,是需要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农业用地转商业用地需要的材料: 1、用地单位申请; 2、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用地批准文件复印件(原件经窗口审核后退还,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3、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意见及经规划委员会批准的规划用地条件; 4、属新上项目的提供有关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5、属出让土地改变用途的,提供土地估价报告、原出让合同、出让金及契税发票复印件; 6、划拨土地改变用途后不符合划拨目录的,需提供土地估价报告。 7、属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后申请补办手续的,还需提供处罚决定书及结案报告; 8、宗地部分改变用途的,还需提供分割宗地图并在宗地图上绘制出分割宗地位置及平面布置图。 9、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或法人代码证书; 10、经盖章的申请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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