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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购买首付草签改名纠纷

159****5581 上海-闵行区 房屋买卖咨询 2017.04.24 23:18:35 124人阅读

2017.3.11日,在在购买一套商品房,交了首付,当时名字写的是夫妻双方名字,现在因为家庭原因离婚了,合同由两个人变成一个人,但是房产公司方的职业顾问提出要收取15000元的费用才能改合同,这个是否合理?现在银行贷款需要购房合同,但是房产公司方面坚持要手去费用才可以更改合同姓名,从两个人变成一个人,我想问一下这个是否违反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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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买方主体,需要卖家同意,跟中介关系不大

2017-04-25 08:31: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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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完首付之后,就是到贷款银行办理面签手续,等着贷款银行下款了。购房者需要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并准备好:付首期款证明、买卖合同、身份证、经济收入来源证明等资料。
当然如果您是分期购买的,则直接根据分期时间支付购房款即可。
以上为主要房款还贷部分,还有一些如需要缴纳的房屋社区维修基金、房产证办理费、进户费等等,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产商标准均各有不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买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亦未与担保权人办理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担保权人起诉买受人,请求处分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买受人合同权利的,应当通知出卖人参加诉讼;担保权人同时起诉出卖人时,如果出卖人为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提供保证的,应当列为共同被告。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2020-12-25 23:36: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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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草签合同怎么退的理由有很多,房屋质量影响居住,房屋主体结构存在严重隐患,商品房销售手续不全,逾期交房、逾期办理房照、房屋已经被抵押、面积相差3%以上,违反当事人合同约定,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满足任一条件均可起诉并提出自己主张。

2018-12-26 09:39: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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