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符合工伤条件的,由单位和保险基金共同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专业解答在上下班途中,因个人疏忽或其他原因导致跌倒,未必可被认定为工伤。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只有当员工在上下班过程中遭受并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事故、客运轮渡事故以及火车事故所带来的伤害时,方可视为工伤范畴。若不幸是由于个人原因导致的摔跤,那么员工将承担主要责任,这并不符合视为工伤的基本条件。因此,这种情况下,员工需自行承担因自身失误而造成的身体损伤。
专业解答当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慎摔倒时,若其所遭受的伤害系由于自身对交通事故不需承担主要责任的情况下导致,那么这种情形便有可能被视为工伤。然而,倘若劳动者并未遭遇交通事故或者需要负有主要责任,那么相应地就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专业解答首先,确认风险是否在保险责任内。若符合但遭拒赔,可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或诉诸法律。但需留意理赔时效,修复车辆并处理事故后三个月内或接到赔款通知一年内需申请理赔,逾期视为放弃权益。请及时行动,保障自身权益。
专业解答员工上班途中不慎摔倒,一般不被认定为工伤。根据法规,只有因非个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特定交通工具事故导致的伤害才属工伤。若因个人不慎造成,需自担责任,不视为工伤,由个人承担赔偿与风险。
专业解答上下班骑电动车遭遇交通事故,若责任不在自己,可申请工伤认定。但如未受伤或自己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则不符合工伤认定标准。需注意,具体情况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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