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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工作原因,因病导致精神病,丧失工作能力,怎么赔偿
您好1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2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3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等情况确定;4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如需要了解详情,请来电咨询。
不是工伤。r精神病不是法定职业病,并非是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导致的精神病,不能认定为工伤。r《工伤保险条例》r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r(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r(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r(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r(四)患职业病的;r(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r(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r(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r(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r(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r(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r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专业解答因工作导致病情加重算不算工伤的这个问题要做过工伤认定才能确定,其实像这种情况可能很难被认定为工伤,因为工伤保险条例当中规定的工伤认定的标准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的原因遭受到的意外伤害,才能确认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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