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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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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把房子租给一个有精神病的人, 房东有权利要回来吗?

陈** 河北-邯郸 房屋租赁咨询 2021.03.26 17:33:42 1454人阅读

房东把房子租给一个有精神病的人, 房东有权利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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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看二房东有没有转租的权利,如果经过大房东授权有权利转租,那么他不可以赶你出去。要是他没有权利转租即非法转租,是可以要求你搬走的。保留好租房合同,努力找到二房东,如果二房东拒绝承担责任,走法律途径。简单来说就是大房东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如果你租房的时候没有大房东的签字或声明,则大房东有权要求你搬出去。但是如果大房东在二房东把房屋出租给你们的六个月之内没有提出异议的话,你有权不搬出去。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十六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不予支持。第十七条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

2021-03-26 17:34: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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