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来说,两者的含义基本相同,所以通常的说法就是“按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如果说非要有区别,那么不妨认为,前者的范围大于后者,具体来说,审判监督程序包括了
1、再审的启动(上级指令、上级检察院或最高检察院抗诉、当事人申请被接受、院长认为原审有错提请本院审委会决定等方式);
2、再审的审理;
3、再审的判决(有实体意义上判决的如撤销原审裁判直接改判,也有程序意义上的,如撤销原判,发回原审重审等);
4、以及原审(在再审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判决后)重新审理等过程;后者则只是指再审的再审审理过程(即前述
2、3项)。个人理解,不一定正确,供参考。其实有时候二者就是一回事,有时候有前面说的区别,关键是要看具体的语言环境。
专业解答再审案件,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关于遇到对再审案件的审判适用什么程序时我们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专业解答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再审判决不服下一步该怎么走法律程序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专业解答第三人撤销之诉他是第三人对一个已经产生了法律效力的民事案件具有独立的请求权来请求这个案件进行撤销诉讼,而审判监督程序,它就是一种再审的制度,第三人撤销之诉,他可能制裁的是一些在案件中存在着虚假诉讼的情况,而审判监督程序就刚好和他相反。
专业解答第三人撤销之诉和再审程序是有区别,因为两者从法律制度还有就是从提出的条件方面都是存在着非常严格的区别的,目前我们国家的《民事诉讼法》当中,增加了对于第3人的权利救济,也就是可以提出第3人撤销之诉。
专业解答再审与审判监督程序在提出主体和适用程序上不同,再审是由最高法对案件有异议的情况下,指定下级法院再审,而审判监督则是由检察院进行,检察院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会全程监督,对于程序有误、适用法律错误的,检察院可以抗诉。
律师解析 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区别: 1、审判监督程序是针对已经生效的法院裁判。 第二审程序只针对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裁判。 2、审判监督程序对于没有执行完的裁判可以中止执行,第二审程序没有中止执行。 3、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必须要经过审查,比较严格,第二审程序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上诉理由即可。
律师解析 二审程序和死刑复核程序区别有以下四点: 1、审理的对象不同: 二审程序和死刑复核程序审理的都是判决或裁定尚未生效的案件,前者是一审判决或裁定尚未生效,后者是死刑判决或裁定尚未生效。 2、提起的主体不同: 二审程序由依法享有上诉权的被告人和在一审程序中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提起。 死刑复核程序是由作出死刑判决、裁定的法院主动报请的。 3、提起的条件不同: 二审程序如果由上诉人提出则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表示上诉即可; 如果由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则要求认为第一审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死刑复核程序是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或第二审人民法院主动报请的。 4、提起的期限不同: 提起二审程序必须在法定的上诉期和抗诉期内。 死刑复核程序实质上是一种主动报请程序,只要符合法律法规的条件,判决死刑或裁定维持死刑的人民法院必须在三日内向有核准权的上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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