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行政强制措施是在行政决定作出前行政机关采取的强制手段,往往属于为迅速查处违法行为而作出的临时性处置。而行政强制执行做事都是在行政决定作出之后,为执行该行政决定所采取的强制手段。
第
二、行政强制措施都是暂时性的,查封、扣押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0日。而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则是终局性的。
解答如下,
(一)对没有实施妨害诉讼行为的人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实施妨害诉讼的人采取司法拘留、罚款措施的;
(二)超过法律规定期限实施司法拘留的;
(三)对同一妨害诉讼行为重复采取罚款、司法拘留措施的;
(四)超过法律规定金额实施罚款的;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很显然,为了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刑事司法机关必须享有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利。但是,由于刑事强制措施关乎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所以它又是一柄“双刃剑”,正确实施,就能准确、及时地完成惩罚犯罪的任务;而错误实施,则会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因此,各国对刑事强制措施的采用均规定了较为严格的条件和程序。
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这五种措施是依照强制力度由轻到重的顺序依次排序的。
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强制措施的关系是,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采取的强制执行决定的手段,行政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或者扣押的期限一般应当为1个月,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达到行政决定的要求,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使人身或财产保持一定状态。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当事人不履行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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