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福建法律咨询 > 漳州法律咨询 > 漳州证据调查法律咨询 > 申请证人和庭前交换证据的程序

申请证人和庭前交换证据的程序

廖* 福建-漳州 证据调查咨询 2021.03.23 12:04:43 2458人阅读

申请证人和庭前交换证据的程序

其他人都在看:
漳州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漳州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申请证人作证和庭前交换证据是怎样的
当事人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在开庭前三天向人民提出申请。证人应对作证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证人出庭作证前后,不得留在法庭旁听作证案件的审理过程。当事人提供的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由提供证人的当事人承担不能举证的责任。
庭前交换证据,双方当事人应在合议庭的指导下,按时参加庭前交换证据,将请求所依据的证据复印件,或反驳、反诉的证据的复印件交对方当事人,并应在本院的证据交换清单上签字。
关于证人出庭作证相关新规定的解读
1、自然人证人
适格的自然人证人能够借助其感觉器官对案件进行实际感知,并能够通过组织语言如实地表达其亲历的案件事实。未成年人只要能够辨别是非、正确表达意思的,可以作证人。
2、单位证人
将单位(包括法人和非法人机构)作为法律意义上的证人是我国所特有的规定。单位证人不同于自然人证人,其不具有感知案情的特性,其作证的方式通常是单位就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出具书面文件。《民诉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单位证人的作证方式,“人民就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要求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出庭作证。”“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拒绝人民调查核实,或者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2021-03-23 12:06:43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 关于庭前证据交换需要注意什么

    专业解答关于庭前证据交换需要注意证据交换的范围不宜过宽、证据交换的主体、证据交换的时间、防止当事人有意不举证或不交换证据。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

    2024.09.02 37104阅读
  • 庭前交换证据规则的条件

    专业解答《最高法院行政诉讼证据规则》在实践中,把握标准是:治安处罚类案件适用。此类案件中由公安机关作出治安处罚,法律对公安机关执法程序要求严格,形成处罚决定之时,一般都形成了厚厚的卷宗材料,涉及证人的调查笔录,对被处罚人的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依职权进行的其它调查取证材料,其涉及人数众多,证据复杂。

    2024.06.24 30506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