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方式是怎样的?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募集方式设立的,首先要卡发起人是否符合法定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然后是要注意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和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等等。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起人中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5人以上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规定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惯例。如果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没有规定,一则发起人太少难以履行发起人的义务,二则防止少数发起人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发起人的最高限额则无规定的必要。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须具备基本的责任能力,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达到法定资本额。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对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发起人以货币出资时,应当缴付现金。发起人以货币以外的其他财产权出资时,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且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将财产权同发起人转归公司所有。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须遵循的原则。
股份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为了筹集公司资本,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为。这里讲的股份的发行是设立发行,是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了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筹集组建公司所需资本而发行股份的行为。设立阶段的发行分为发起设立发行和募集设立发行两种。发起设立发行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并由社会公众认购该股份的行为。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限股票的形式。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发行价格应当相同。
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及发行的股份后,应即缴纳全部股款。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
十五,其余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依法经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告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股书,由依法批准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由银行代收和保存股款,向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招股说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1)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2)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3)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4)认股人的权利、义务;
(5)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专业解答股份有限公司筹集资金主要通过发行债券和股票。债券需经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后发布募集办法。股票包括记名、不记名、普通、优先、有面值、无面值及单一、复合等多种类型。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发起人认购股份不得低于总股份的35%,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发行股份需发布招股说明书和认股书。设立方式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前者由发起人全额认购,后者则通过公开或非公开发行募集股份。
专业解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需经过以下步骤: 发起人认购足额股份,制作招股说明书,与承销商和代理收款机构签订协议,提交募股申请,公开募股。认股人足额缴纳股款并经验资后,发起人在法定期限内召集创立大会,成员由认股人选举产生。
专业解答股份有限公司筹集资金主要通过发行债券和股票。债券需经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后发布募集办法。股票包括记名、不记名、普通、优先、有面值、无面值及单一、复合等多种类型。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发起人认购股份不得低于总股份的35%,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发行股份需发布招股说明书和认股书。设立方式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前者由发起人全额认购,后者则通过公开或非公开发行募集股份。
专业解答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的流程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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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计会公开募集而成立公司。募集设立的程序如下: (1)发起人认购股份。发起人在获得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以后,应当认购公司应发行的股份。在募集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发起人只有在缴足所认购的出资以后,才能够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2)制作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是发起人对非特定人表示募股意思并披露有关事实的书面陈述,是申请募股的必备文件。 (3)签订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承销协议,并且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4)申请批准募股。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递交募股申请,并报送下列主要文件:批准设立公司的文件;公司章程;经营估算书;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招股说明书;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5)公开募股。发起人获准募股后,应当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载明招股说明书所列事项,由认股人填写所认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 (6)召开创立大会。认股人缴清股款并验资完毕后,发起人应当在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认股人组成发起人应于创立大会召开前15日内通知或公告会议日期。
律师解析 一、股份有限公司筹集资金的方式有: 1、发行公司债券,且一般由发行人申请,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2、发行股票,股票的种类有: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普通股票和优先股票、有票面值股票和无票面值股票、单一股票和复数股票等。 二、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1、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2、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律师解析 一、股份有限公司筹集资金的方式有: 1、发行公司债券,且一般由发行人申请,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2、发行股票,股票的种类有: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普通股票和优先股票、有票面值股票和无票面值股票、单一股票和复数股票等。 二、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1、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2、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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