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实际控制人:
(1)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超过该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行使的表决权;
(2)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达到或者超过百分之三十;
(3)通过单独或者联合控制的表决权能够决定一个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的;
(4)能够决定一个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
(5)有关部门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断某一主体事实上能对公司的行为实施控制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一)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 (二)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 (三)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四)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专业解答确定实际控制人身份的法律要素包括:拥有公司50%以上股权,或在董事会决策中掌握30%以上投票权,或直接左右半数以上董事的选任,或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若仍无法确定,由中国证监会认定。
专业解答证明是实际控制人的标准有:投资者持有公司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份的;投资者可以支配的股份表决权超过百分之三十;投资者对于公司的各项事务有着比较绝对的决策权;投资者的表决权对于公司的决议有着重大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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