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甘肃法律咨询 > 甘南法律咨询 > 甘南经营管理法律咨询 > 股权转让中股东出资不到位,股东应该如何维权

股权转让中股东出资不到位,股东应该如何维权

赵** 甘肃-甘南 经营管理咨询 2021.03.14 14:55:00 387人阅读

股权转让中股东出资不到位,股东应该如何维权

其他人都在看:
甘南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甘南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出资不到位的股权转让,受让方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股权转让之后,受让人不仅享有原股东的权利,同时还应当承担原股东的义务,即概括承受原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应当依据新的股东名册,召开股东会议,进行利润的分配,转让股东应当退出或部分退出公司,不得妨碍受让股东行使其股东权利。以下举一案例说明。
原告B公司诉被告A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案中,原告诉受让股权后发现,被告A公司作为发起人未履行出资义务,合同签订存在欺诈,要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
我们认为,原告与A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虽然存在瑕疵,但并不丧失其股权的可转让性。以股权未出资到位、存有瑕疵为由而主张股权转让合同撤销是不能成立的。那么出资不到位的股权转让后,虽由转让方承担出资不实的责任,受让人成为股东后是否应当承担出资的义务?在社会生活中,往往转让股东因经济原因无法完全履行其出资义务,就可以将其全部或部分的股权转让给他人。如果受让人知道转让股东出资不到位,其应当将股份款优先填补出资,剩余部分才支付给转让方;如果受让人不知转让股东出资不到位,其应当向公司承担补足出资的义务,再向转让方追索。

2021-03-14 14:56:0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