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姐姐和我姐夫近几年因感情不和准备离婚,可是他们之间有不动产和动产若干,想请问一下有没有典型的关于离婚财产纠纷案件?
夫妻登记离婚财产纠纷案,在处理之前,应当作出如下理解:
一、对“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范围不宜作狭义理解。虽然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对双方具有实体法意义上的拘束力,但其财产部分并不具有严格的法律效力,这也是法律未赋予其强制执行的效力,当事人不得凭此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原因。人民法院对此协议仍可以审查,不能将双方在协议中的约定绝对化,如果发现协议中有违法之处(如双方约定将他人财产或某淫秽物品为一方所有),法院仍可予以变更、撤销甚至追缴。现乙之诉讼标的虽有两项在协议中已作约定,但后来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又就此财产发生争议的,此财产仍应视为离婚后的财产纠纷,人民法院应按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进行审理。
二、将“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定义为离婚协议中未作过处理的财产无法律依据。目相关的司法解释只规定“因对财产、子女抚养引起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直接由有关法院依法受理”。除此,无其他更为具体的规定。实践中虽有人主张此财产定义为协议之外的财产,这只是一种认识问题,其实并无明确的法理依据。也就是说,当事人对所有财产的争议,仍然享有诉权。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子女抚养部分仅体现协议双方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此不予审查或仅作浮浅之形式审查,故该部分未得国家公权力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应享有诉权,至于实体上能否胜诉则另当别论。所以,即使是在协议中已有过约定的财产,嗣后发生纠纷的,也应作为夫妻登记离婚后的财产纠纷,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你好,关于离婚财产纠纷案,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形式,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登记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的内容未经国家公权力的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然享有诉权;另外,协议中未作处理的的财产,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登记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包括:
1, 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2, 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3, 登记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4, 登记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专业解答涉外婚姻在国内的财产处理,首先看夫妻双方有无财产协议,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若无协议,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若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专业解答涉外婚姻财产分割法律的适用需依据具体情况。若当事人有协议选择适用法律,依协议处理;若无协议,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其他财产一般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专业解答把外国人打了,若情节较轻,可能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若致人轻伤以上,涉嫌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无论对方国籍,都依法处理。
专业解答一般情况下,无法起诉小三要求精神补偿。在我国法律里,并未明确规定可以向小三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通常婚姻中的无过错方只能在离婚时向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且该赔偿主要基于离婚这一前提,而非向第三者索赔。所以仅老公与邻居通奸,起诉小三要精神补偿缺乏法律依据。
专业解答涉外婚姻财产认定时间并无统一标准,受案件复杂程度、证据收集难度、适用法律等因素影响。简单案件可能数月完成,复杂案件可能耗时数年,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认定时长。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