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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复印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不能作为直接有效的证据,需要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原则上复印件是不能单独作为证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明确列举了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五种情形,其中第(四)项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该规定第十条“当事人向人民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2021-03-11 17:57:2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