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分为终局裁决和非终局裁决,二者在适用范围、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和条件以及救济途径等方面均存在不同。虽然法律和司法解释均对终局裁决的标准作出了规定,但是实践中仍然会出现当事人、仲裁机构和人民对裁决是否为终局裁决的认识不一致的问题。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仲裁裁决的类型首先要以仲裁裁决书确定的类型为准。在仲裁裁决书没有载明是否是终局裁决的情况下,则应当由人民行使认定仲裁裁决类型的司法审查权,并作出相应处理。经审查,如果仲裁裁决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每项确定的数额均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或者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则应当按照终局裁决处理,对用人单位向基层人民提起的诉讼,应裁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用人单位在三十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如果经审查认为仲裁裁决属于非终局裁决,则对用人单位的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2021-03-11 06:30:34 回复专业解答现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主要修订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现行劳动争议仲裁制度进行了全新的修改与完善,主要涵盖以下几个重要方面:首先,关于申请时效期的延长。此次修订将原先仅有的60天申请时效期延长至整整一年,从而更加有效地保障了广大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诉求权利;其次,关于受理期限的缩减。
专业解答关于“仲裁前置程序”,当事人若欲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须以先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为前提。如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出的仲裁裁决持异议,则需从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算,期满十五日方可向人民法院依法递交诉状。此乃劳动争议的必要流程之一。 必须强调的是,我们国家规定劳动仲裁乃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这也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的重要举措。
专业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目的是高效公正地解决劳动纠纷,保障当事人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该法律详细说明了争议的范围、处理的程序、调解和仲裁机构以及应遵循的原则,强调了调解的优先地位,合法、公正、高效是其基本原则。对于仲裁时效、仲裁庭的组成以及裁决的效力等,该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
专业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进行了全新改革,主要包括:延长申请时效至12个月,保障劳动者权益;压缩仲裁案件受理时间至五个工作日,提高效率;设立和解制度,尊重当事人自主意愿;缩短裁决时限至60天,提升整体效率。
专业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进行了全新改革,主要包括:延长申请时效至12个月,保障劳动者权益;压缩仲裁案件受理时间至五个工作日,提高效率;设立和解制度,尊重当事人自主意愿;缩短裁决时限至60天,提升整体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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