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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破坏损失价值600元,可以拘留对方吗

何* 辽宁-葫芦岛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1.03.07 19:04:32 416人阅读

被人破坏损失价值600元,可以拘留对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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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因为民事引起的损毁他人财物行为,最好双方协调解决,也免于行政处罚。如果是寻衅滋事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的,也处拘留、罚款。  相关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2021-03-07 19:05: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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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解答对于破坏公共财产价值在600元以下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通常采取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措施。具体为:五日至十日行政拘留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处十日至十五日行政拘留及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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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坏公家财产价值600元怎样处理

    律师解析 对于涉及到破坏公共财产价值在600元以内、尚未达到立案标准的情况,一般的处理方式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定性和惩处。 若有蓄意损毁公私财物之行为者,可予以五日以上至十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处分,并附加五百元以下罚款; 若情节较为严重者,则应处以十日以上至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处分,并附加一千元以下罚款。

    2024.05.07 110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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