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背景与职务
刘映辉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拥有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是中国司法部和广东省司法厅双重认证律师。他现为广东品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同时也是正邦律师团队创始人以及律所刑事部门负责人。自2012年开始执业至今,刘映辉律师积累了十余年的办案经验。其执业证号为1144012012XXXX4788,服务地区为广东·广州,律所联系地址位于广州市越秀区德政北路538号达信大厦24层。
擅长领域与能力
刘映辉律师擅长的领域包括刑事案件、刑事辩护,在大量案件中取得了缓刑、不起诉、撤案等成功案例。他尤其对职务犯罪和各种经济犯罪以及人身类犯罪有独到的见解和辩护思路。此外,他还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等领域,在民事案件处理方面也有丰富的经验。在工作中,刘映辉律师与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关系。从业以来,他通晓法理,熟谙业务运作,精于处理刑事案件,具有娴熟的从业技巧和高超的实务处理手段,办案经验丰富且灵活。
典型刑事成功案例
刘映辉律师办理了多起在全国范围内影响巨大的刑事案件。国内涉案金额特大传销案“云联惠”案,涉案金额数亿元。汪某诈骗案中,涉案金额一亿多,中院一审即无期起步,刘映辉律师介入后,最终只判了13年,后通过上诉高院发回重审,再次改判10年。张某检院以徇私枉法罪提起公诉,量刑建议56年,经过刘映辉律师的庭审辩护,成功争取到变更罪名为受贿罪,最后变更为4年刑期。白云区系列村官涉黑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也在他的办理下得到妥善处理。王某非法经营罪案(涉案金额九千多万,国资背景企业法人)、广州某公司串通招投标案(涉案金额上千万)、林某某诈骗案(涉案金额约300万)均成功不起诉。杨某行贿案、毕某涉嫌寻衅滋事罪(连撞6辆车)、陈某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谢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张某与温某重大责任事故罪均成功获得缓刑。庞某某、陈某某、吴某某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取保候审成功,方某某盗窃罪不予起诉,曾某某诈骗罪缓刑成功,曾某某强奸罪不予逮捕。
疑难复杂民事案例
在民事案件方面,刘映辉律师也有出色表现。广州某建材有限公司建筑材料租赁合同纠纷标的额3000多万案件胜诉,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涉案金额七百多万元胜诉,某民间借贷标的额1300多万案件胜诉。某房产公司逾期交房逾期办证,他代理100多户业主提起集体诉讼胜诉,佛山市某广场业主集体维权案涉金额近亿元胜诉调解。李某、马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胜诉,李某、黄某与马某亲属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案获得100多万赔偿,某公司员工集体被解聘获得上百万赔偿。
诈骗罪29万元代理辩护案例
2020年10月,被告人刘X以销售口罩为名实施诈骗。他通过中间人王X与被害人周X达成口头协议,约定以单价0.065元/个的价格出售430万个口罩,骗取周X支付货款279,500元。为获取信任,刘X伪造湖北X公司盖章的供货协议及装车视频,并将该笔款项转入其朋友谢X名下的银行账户。随后,刘X仅向实际供货方李X支付部分货款(60,300元),其余款项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挥霍,并安排谢X协助转账。谢X在明知所收资金“违法”的情况下,仍提供银行卡并开通网银协助转移资金,从中分得44,000余元。因未实际发货,周X拒绝支付第二批货款,刘X随即失联。案发后,刘X、谢X先后主动投案,二人家属积极退赔全部损失(刘X退170,000元,谢X退54,000元,李X退还60,300元),周X出具谅解书。公诉机关以诈骗罪对二人提起公诉,涉案金额279,500元,属“数额巨大”。
刘映辉律师等担任本案辩护人,采取了一系列辩护策略。在精准定性辩护方面,刘X辩护人主张本案应定性为合同诈骗罪而非普通诈骗罪,强调交易存在形式上的合同要素,试图争取更轻量刑,虽法院未采纳(认为“合同仅为诈骗手段”),但体现了对罪名适用的专业研判。强化从宽情节上,全面梳理并突出刘X、谢X的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法定与酌定从轻、减轻情节;针对谢X,重点论证其事前不明知具体诈骗内容,仅知“收违法钱”,主观恶性较轻,且作用次要,应认定为从犯。争取缓刑适用时,两辩护人均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刘X辩护人主张“初犯、偶犯、悔罪态度好”;谢X辩护人强调“犯罪情节极度轻微、具偶然性”,并错误主张其有“立功”情节(后被法院驳回)。限缩责任范围上,谢X辩护人提出其仅应对分得的44,000元负责,不应承担全案27万余元的共犯责任,虽未被采纳,但反映了对共犯故意范围的精细化抗辩。在程序保障与沟通协调方面,推动家属及时退赔、促成被害人出具谅解书,为量刑从宽奠定事实基础;协助当事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争取检察机关出具相对有利的量刑建议。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刘X构成诈骗罪(主犯),数额巨大,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防疫物资名义诈骗,依法从重;鉴于自首、退赔、谅解、认罪认罚,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谢X构成诈骗罪(从犯),虽对具体诈骗方式不知情,但对刘X实施犯罪具有概括故意,成立共犯;结合从犯、自首、退赔、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检察机关量刑建议获法院采纳,缓刑请求均被驳回(因诈骗数额巨大,社会危害性较大)。
刘映辉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展现了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从多个角度为当事人进行辩护,虽部分辩护观点未被法院采纳,但也充分体现了其对案件的深入研究和对法律适用的精准把握,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