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二胎孕妈,因婚后许多矛盾,争吵,打架现在不想和他生活了,想要离婚。房子是婚前买的,没过户,彩礼是婚礼前存到他名下了,改口钱一万婚礼后也存进去了。婚后买了很多四轮车,倒卖,还承包了土地,请问彩礼算共同财产吗?存在他名下我能分到吗?分多少?婚前买的三金算是女方个人财产吗?还有个两岁半孩子,抚养费是怎样支付的?
彩礼不算共同财产,存在他名下你不能分到。婚前买的三金是女方个人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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