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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刑事案件到侦查期限已过,移交至检察院,犯罪嫌疑人

陈* 河北-保定 刑事诉讼咨询 2021.03.05 18:23:56 368人阅读

一个刑事案件侦查期限已过,移交至检察院,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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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五十二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2021-03-05 18:25: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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