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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给工程老板送的钱是不是不是就是受贿

易** 云南-德宏 贪污受贿辩护咨询 2021.03.05 11:50:35 454人阅读

老板给工程老板送的钱是不是不是就是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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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为他人提供帮助便利的,即构成罪。
  
2、虽然是单位班子会决定的工程,但如果老板送钱,即想获得某种帮助、协助,有为其谋取利益的意思,构成罪。
  
3、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具体量刑幅度,参见《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2021-03-05 11:52:35 回复

  属于行贿共犯,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属于行贿共犯,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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