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罪主要是以金额多少作为量刑标准,但实践中不是仅依据数额,还需结合行为的不同情况作出裁决。 首先,由于犯罪的具体情况不同。量刑要根据结合其他犯罪情节的轻重来综合判断,而非只看的金额大小。在确定是否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时,一般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 (1)主体情况;(2)的手段; (3)的次数; (4)犯罪造成的后果; (5)的对象; (6)罪共犯中是主犯、从犯还是胁从犯; (7)人的主观恶性和犯罪后的表现、赃款是否追回等等。 其次,是因为各地的具体情况不同,不能单纯看金额的绝对数字大小,各地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程度不同,要看相对数字。比如,同样10万元,其罪行的危害性与严重性在沿海发达地区与中西部地区是不同的。全国性的法律很难制定出详细明确的量刑标准,需各地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加以运用.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2年5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7次会议、2012年8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77次会议通过)
为依法惩治行贿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受贿数额是可以累积计算的。就算单笔数额不构成犯罪,如果累积数额构成的话同样以犯罪处理。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或者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情节较重的,这些都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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