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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将我送出去培训3年培训专业为眼科

ask****749 湖北-恩施 医疗事故责任咨询 2017.03.15 13:18:15 123人阅读

医院将我送出去培训3年 培训专业为眼科 每年给我发3万块钱 现在回来后跟医院重新签订了5年的合同 回来后在眼科上班了4个月 但现在医院要我去急诊科上班 急诊科跟我所学的专业完全不相关 我想辞职 但医院要我交10多万的违约金 请问医院随意调科室是否违反合同 我真的要赔这么多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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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根据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如合同约定有违约金的,需要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支付具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执行,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17-08-11 18:03: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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