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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在影楼拍的照片,最后因为各种原因剩

ask****606 陕西-渭南 人身侵权咨询 2021.02.26 22:58:59 348人阅读

你好,我之前在影楼拍的照片,最后因为各种原因剩余的没有拍完现在说要洗出来,但是影楼说老板换了,没有底子了,但是影楼没有改名,还是之前的名字现在我需要怎么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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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陕西-西安 咨询解答:5017条

可以到工商局投诉

2021-02-27 09:35:40 回复
地区:陕西-西安 咨询解答:179583条

你好,有合同吗

2021-03-05 16:46:00 回复

关于你可否应承受赔偿职责得根据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规则有无明确商定,关于你可否存在犯错,及公司可否存在经济损失,得由用人单位进行事实证明。并不是用人单位说你给公司导致损失了损失的事实就能成立。即使你的做法确实给公司导致损失,按照公司限定应赔偿损失,但也不能克扣你全部薪水。用人单位克扣薪水不得超出薪水的20%。《薪水支付暂行限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由给用人单位导致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商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薪水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出劳动者当月薪水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薪水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薪水准则,则按最低薪水准则支付”。因此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如果你要去职,提前30日通知公司。如果是因公司未足量发放你薪水而去职,你不用提前30日通知。

需要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申请标准、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医院首次病历复印件等。受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顾客同影楼的关系,应属于民法中的承揽合同关系,因承揽合同关系产生的照片,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委托创作作品。著作权法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因此,在甲乙双方未对写真集著作权归属进行约定时,著作权归乙所有。乙可以依法行使其著作权。但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于个人写真集涉及甲的肖像权,因此如乙营利性使用个人写真集的,应事先取得肖像权人即甲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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