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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370条,是选择罪名还是并列罪名

蒋** 上海-静安区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1.02.26 18:14:39 454人阅读

刑法370条,是选择罪名还是并列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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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武器装备和军事设施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该条是选择性罪名,即故意(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故意(过失)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第三百七十条【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提供给武装部队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2021-02-26 18:16: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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