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律师,你好,我爸妈闹离婚,50岁,爸爸在我小学5年级的时候出事故摔伤大脑,脑髓都流出来了,险些丧命,至今摔伤部位头骨都没有,能肉眼看到鸡蛋大小的洞。时而清醒时而迷糊,思想精神和正常人不同。妈妈那时候和邻居搞一起了,一直在外打工,以夫妻名义同居,期间支付我的各种学杂费。因为我是女儿,所以爸爸从小到大都不怎么看重我,好赌博,也不行特别待见我妈。妈妈总说爸爸对她不好,找一个对她好的过。出事故之前夫妻一起建了楼房,之后金钱方面各是各,我妈非闹离婚,就是打算和同居的人领证,光明正大在一起!看她和我爸到这份上,也实在过不下去,已经分居有13年左右了,现在我快临产了,每天搞得我压力特别大,肚子隐隐作痛,怕对胎儿不好早产。如果和平离婚,我妈需要支付我爸的精神赔偿金吗?她说离不了就走法律程序,反正这么多年我爸都对她不好她是一个子也不会赔偿的。关键是我爸精神思想和常人不同,我怕他走极端做出什么事,因为前几年我妈回来,我去婆家,他打过我妈,用凳子砸头,幸好我妈跑出生,我爸摔了之后腿脚不利落没追上,加上我妈大叫,有邻居出现才制止了无法估量的悲剧!我爸现在基本生活能自理,因为伤到大脑,身体不协调,而且和他说话总能跑偏。我现在很着急,也十分焦虑,生理和心理上各种的不适,还有大半个月生产,现在每天压力特别大,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很无助!只能默默承受各种煎熬。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衷心感谢您!
、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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