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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网络上信息被其它人知道了

ask****775 北京 域名权咨询 2021.02.24 23:11:45 413人阅读

你好,我在网络上信息被其它人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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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的合法权益被侵犯的,可以起诉,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如因此给您造成经济或其他损失,可以主张进行赔偿。

2021-02-25 09:35:20 回复


1、法院不能给立案受理。因为仅凭电话,法院无法确定被告的身份和住址,无法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也就无法正常的审理案件。
2、提供被告的住址信息是原告的义务,法院只能根据原告提供的被告的联系方式去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所以,如果原告无法提供被告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法院会认为没有明确的被告,不会立案受理案件。
3、《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4、《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零九条: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起诉状列写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补正。原告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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