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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植入进口支架,国家医保部门能给报销的

ask****121 吉林-长春 社保纠纷咨询 2021.02.22 19:16:32 366人阅读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植入进口支架,国家医保部门能给报销的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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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下可能就很难要求报销了,

2021-02-22 21:20:47 回复

病假有病假薪水,根据劳动部劳部发201415印发《实施〈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问题的解答》的通知限定:病假期间员工薪水的发放准则:持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本公司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薪水60%已到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薪水70%已到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薪水80%已到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薪水90%已到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薪水100%。持续医疗期间超出6个月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限定,病伤假期薪水停发,改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其准则如下:本公司工龄不满1年者,为本人薪水40%已到1年不到3年者,为本人薪水50%3年及3年以上者,为本人薪水60%。


1.医疗损害责任是过错责任,一般需要你方举证医院有过错。做冠状动脉支架,引发脑出血死亡,如果确实是医院手术不当致使脑出血死亡,医院负有过错。
2.法律规定在三种情形下,推定医院有过错,你不用举证证明医院有过错: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3.因此,只要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而不是诊疗的医务人员。
5.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心脏支架手术隶属重疾保障范围的病种,能够得到重疾保险金的赔付。  保险公司将产品定名为重大疾病保险,必须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效衰竭尿毒症期);除此六种疾病外,对于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内的其它疾病种类,保险公司能够选择使用;同时,上述疾病应当使用本规范的疾病名称和疾病定义。  关于心脏支架、心脏搭桥手术定义是指:搭桥手术,是取病人本身的血管(如胸阔内动脉、下肢的将狭隘冠状动脉的远端和主动脉连接起来,让血液饶过狭隘的部分,到达缺血的部位,改善心肌血液供应,进而达到缓解心绞痛症状,改善心脏功效,提高患者生活质量及延长寿命的目的。这种手术称为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是在充满动脉血的主动脉根部和缺血心肌之间建立起一条融通的路径,因此,有人形象地将其称为在心脏上架起了“桥梁”,俗称“搭桥术”。  定义: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事实上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术。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激光射频技术及其它非开胸的介入手术、腔镜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由此可见,心脏支架手术隶属重疾保障范围的病种,能够得到重疾保险金的赔付。未达到重疾赔付准则的病种,则能够通过投保住院医疗花费类保险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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