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西法律咨询 > 晋中法律咨询 > 晋中离婚法律咨询 > 丈夫为他人担任担保人离婚后能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吗?

丈夫为他人担任担保人离婚后能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吗?

董** 山西-晋中 离婚咨询 2021.02.15 04:37:40 1332人阅读

丈夫为他人担任担保人离婚后能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吗?

其他人都在看:
晋中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晋中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意见】
原则上不能。有担保物存在而不执行,将明显破坏合同的合意性和相对性,使得抵押担保制度形同虚设。这将明显有违平等自愿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因此,在未执行担保物的情况下,人民无权强制执行非担保财产。
一、 ,最高人民执行工作办公室在回复北京大中商贸公司函明确告知山东省高级人民:“其(债务人)所提供的担保合法有效,且超出担保债务价值。在此情况下,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执行担保财产,而不应再对被执行人和担保人的其他财产采取执行措施。”
二、民事诉讼法第231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上述规定,足以说明,无论是抵押担保案件的执行或是执行中的担保都充分的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以执行担保财产为前提。在抵押担保财产未予执行的情况下,执行非担保财产不具有合法性。

2021-02-15 04:39:40 回复

【法律意见】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这是法律规定的。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原则上推定为如果无相反证据证实共同债务,则即使离婚也要连带承担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但是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另一方个人债务,那么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1、债务人在当初借款时就与债权人有约定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与家人无关。2、有证据证明该债务是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的,并且没有用于家用。扩展资料: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已于2018年1月8日由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731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其中,对夫妻共同债务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1、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丈夫出具借条,妻子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那么妻子是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还是作为夫妻承担共同偿还责任日前,南通市通州区人民一审判决认定,丈夫借款、妻子担保,视为妻子认同丈夫的借款行为,应当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判决妻子承担共同偿还责任。经查明,2017年3月28日,被告季某向原告出具借据一份,写明:“今借到A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借款期限自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6月27日,共90日,全部本息于2017年6月27日一次性归还。双方约定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同意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从借款到期日起至最终归还本金日的利息给债权人。”被告顾某系被告季某的妻子,于同日出具了收条,写明:“今代季某收到A人民币现金壹拾万元整。”被告顾某在借据上担保人处签字,并明确作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两年。借款到期后,两被告未予偿还,原告遂诉至南通市通州区人民,要求两被告共同偿还借款。而诉讼中,两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均未到庭参加诉讼。经审理认为,合法的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被告季某向原告借款,有借条为证,被告顾某作为被告季某的妻子,代被告季某出具了收条,收到借款10万元,说明原告已将借款予以交付。被告顾某与季某系夫妻关系,顾某作为担保人签字,说明双方有共同借款的合意,故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被告季某、顾某应当共同偿还借款。遂判决被告季某、顾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A借款本金10万元,并自2017年6月27日起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标准支付原告借款利息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法官说法夫妻一方借款另一方担保应视为“共债共签”的一种形式连带偿还责任和共同偿还责任,是承担民事责任的两种不同形式,虽然他们的最终法律后果一样,但法律关系、适用的法律条款却完全不相同。连带偿还责任一般是担保人承担的一种责任形式,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主债务人还款,也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担保人承担的是一种替代责任;共同偿还责任一般是多人共同借款承担的责任形式,共同偿还义务人之间没有替代责任,各责任人都有向债权人偿还的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一义务人还款。丈夫借钱、妻子担保,如果双方在借款合同中明确该债务为丈夫的个人债务,那么妻子只能作为担保人承担责任。最高人民于2018年1月17日出台的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明确,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故丈夫借钱、妻子担保,如双方无特别约定,应当视为夫妻有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双方作为共同债务人承担共同偿还责任。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夫妻一方为他人担保,会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吗

    专业解答在一般情况下,配偶一方为他人提供担保,通常不会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司法实践中,这种担保会被视为个人债务,除非担保行为与共同财产有关,或者符合共同债务的条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或者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如果超出了这个范围,属于个人债务,除非能够证明这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否则不会被视为共同债务。

    2024.09.20 1310阅读
  • 丈夫为人提供担保能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专业解答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丈夫为人提供担保能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问题带来帮助。

    2024.02.26 1547阅读
  • 妻子不知丈夫向他人借款是否承担偿还义务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妻子不知丈夫向他人借款是否承担偿还义务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2024.02.25 2144阅读
  • 妻子不知丈夫向他人借款承担偿还义务吗

    专业解答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妻子不知丈夫向他人借款承担偿还义务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2024.02.26 1628阅读
  • 丈夫个人为担保人夫妻共同财产能执行吗

    专业解答丈夫个人的担保债务也是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即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不知道丈夫为他人做了担保人,但是人民法院依然有权利查封夫妻共同财产,在执行了共有财产以后法院会及时通知共有人,因为共同财产中有一部分是丈夫的个人财产。

    2024.08.10 18494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