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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疾病导致死亡,公司怎么赔偿

刘** 甘肃-甘南 其他咨询 2021.02.14 08:12:10 326人阅读

突发疾病导致死亡,公司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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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雇佣司机属于法律保护的劳动关系,符合法规的可被认定为工伤而适用《工伤保险条列》。
2、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具体法规如下】
一、《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赔偿项目:
1、工伤涉及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2、工亡涉及的赔偿:
(1)、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2021-02-14 08:13:10 回复

不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的规定:工伤认定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释义:1、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不能适用于突发脑溢血患者。因病能予以认定为工伤/亡的,除第十五条第一款外,还有第十四条第四款:患职业病的。但脑溢血不在职业病目录之内,是不可能取得职业病诊断书的。2、任何法律条文涉及到时间概念的,都要设一限制。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条例》中设置了48小时的限制,无论是否合情合理,一旦设置并通过,即成为法律,是不能以情理为由逾越而过的。即常说的律法无情。在实践中,也遇到过类似的案例,虽然同情,但法不容情。所以,很遗憾地说:不能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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