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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行规”不能成为理由。首先要看你签订的租赁合同的甲方(即出租方)是中介公司还是业主,这是中介公司能否向你讨要违约金的关键,也就是说如果甲方是业主,中介公司就没有权利向你要违约金,反之,如果甲方是中介公司,那你就要赔偿违约金了。但是,至于赔付有否及金额,还有一个要素,就是当时你们签订的租赁合同对于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处理及违约金的定额是如何规定的,如果写了违约金是两个月房租那你就只能照办了。另外,如果你对合同及中介公司的行为有意义可以向有关单位反映,我们这里主管中介公司的是房地产管理局的中介办公室,他们讲话还是蛮管用的,最繁琐的解决方式就是依照合同上的纠纷处理方式解决,一般有去仲裁解决和法院解决两种,看合同上你们选的哪一种了。看来这位是没有详细看合同就草草签字了,建议其他同僚无论签订何种合同时仔细阅读,不理解的条款要双方沟通明白,一但签字了就具有法律效力了
2021-02-08 12:09:18 回复